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10009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日 期:2021年01月18日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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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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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1年度配套燃气工程设计服务 |
具体详见“第八章 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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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个项目,分二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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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惠州市2021年度配套燃气工程设计服务
2.2设计地点:惠州市。
2.3重要说明
2.3.1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以东江为界的江南片区(含仲恺区、惠东县)委托工程量
标段二:以东江为界的江北片区(含博罗县)委托工程量
2.3.2如中标人出现设计质量问题或设计不及时等因素影响招标人工程进展或对招标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时,招标人有权对两个标段委托工程量进行自由调配,并有权终止合同;
2.3.3投标人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两个标段的报价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3.4评审小组分别评定两个标段,先评定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后评定标段二中标候选人。标段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标段二的评标,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指标优者列前。
2.3.5在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该条款所针对的标段,否则是对标段一和标段二的共同要求;
2.3.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本次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人具备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配套燃气工程设计服务承包资格,具体工程任务以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2.5、本次招标人不承诺工程量。具体项目及其建设时间根据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市场发展和建设计划安排确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1招标范围的全部要求。
2.6本工程承包商资格招标有效期为1.5年,开始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资格要求:
4.1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须具有的资质: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设计GA1(1)、GB1及GC2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燃气专业相关类),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证明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燃气专业相关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投标人具有近十年的地级市及以上年度项目设计经验,并提供同类型且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文件,文件中需清晰体现为中低压、工商业等终端用户内容)。
4.5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标段一、二中的中压市政管、庭院管、居民用户、改管、零散户、工商业用户、区域调压计量柜、LPG和LNG瓶组气化站等燃气工程设计及其它技术支持。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8.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17时00分止。
8.2获取方式: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Word及PDF版)、《招标廉政告知函》,并连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平台上传(附件下载地址: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报名界面)。投标人必须完整阅读办事指南,并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完成平台注册、购买标书文件和自助确认付款等操作,操作方法详见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办事指南(https://zb.sec.com.cn/banshi/index.jhtml)。投标人须在深能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投标人自助确认付款后,开具电子发票。标书费按标段收取,每个标段收费500元,报名时需按标段分别进行付款,否则无法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绑定,同时后续也无法进行开具发票等操作。
8.4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773172558973
8.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9.3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平台专用的加密电子版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10、 招标相关信息获取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sec.com.cn/);
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
11、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投标规定(重要):
1)本次投标采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深能招标平台”)电子投标(简称“线上”)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制作一份(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招标人处存档备查(前后如有矛盾的,以上传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电子版本为准),开标当日应向招标人以短信或邮件方式提供快递单号。
注:邮寄收件人为招标人而非招标代理人,纸质文件给招标人存档备查,要求在开标后寄达招标人,请注意不要太早寄出或邮寄错地址。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数字证书(CA)的办理,绑定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要为办理CA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线上提交投标申请。未通过CA下载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时不能正常解密,请投标人成功办理数字证书后通过CA在“深能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的电子版)。
5)获取招标文件在线上进行,请电汇付款,并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操作详见办事指南(https://zb.sec.com.cn/banshi/index.jhtml)。
6)招标文件的质疑发出后请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招标代理,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澄清将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进行。
7)如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请汇款后在深能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缴费支付功能进行费用绑定。如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请在深能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缴费支付功能上传保函扫描件并提前邮寄投标保函正本,确保招标代理在截标前签收。以电汇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默认原账号退回。
8)投标人需至少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用空白文档测试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签章及导出等操作。确认签章是否成功,并核实导出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是否为制作标书时所编辑的内容。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技术支持进行解决。
9)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文件大小应不超过500M。投标文件不支持PDF直接上传。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须将这些文件扫描后放入WORD中进行上传。其他需盖章的文件可加盖电子公章。
10)开标采用线上开标。在开标当日各投标人通过“深能招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准备好数字证书(CA证书)、网络及电脑。操作流程见“深能招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11)招标结果的公示内容将在“深能招标平台”及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发布。
以上为本次电子招标的规定,招标文件前后如有矛盾的,以此规定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3楼
邮 编:516003
联系人:郑小姐:0752-2851651/(zhengxiaomei@sec.com.cn)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楼
邮 编:518031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755-83636179、18926088923/zhouyiran@sec.com.cn
深能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电话:075583680181-1000/1008,Q Q:457894231
注: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人进行联系;如对电子平台操作或使用有疑问,请与招投标平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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