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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EPC总承包[0310-ZBZX-建工-202002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17:54:06  浏览次数: 次   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地址:立即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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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敖汉旗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002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此,招标代理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敖汉旗山河镇平安村北侧地块。

1.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  1x300t/d; 要求能连续超负荷10%运行

单台焚烧炉最大处理能力:330t/d,要求每24h至少能运行2h

生活垃圾设计低位热值:设计工况:6280 KJ/kg(1,500 Kcal/kg)

最低工况:4815 KJ/kg(1,150 Kcal/kg)

最高工况:8366 KJ/kg(2,000 Kcal/kg)

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5.40t/h6.5MPaa/450℃;

烟气净化处理线:1 (SNCR炉内脱硝+旋转雾化器半干法脱酸+活性碳粉喷射/吸附重金属及二?f英+干法脱酸+袋式除尘装置 +单元制烟囱/在线检测)

凝汽式高速汽轮机:1x6MW,发电机 1x6MW

年额定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敖汉旗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第一章第1.2条 项目规模。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敖汉旗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第一章第二节 总承包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其中一项工程设计资质(第(一)项或者第(二)项),且资格证书中应列明“可从事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或者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证明文件:提供拟派人员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者一级建筑师或者一级结构工程师,并担任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担任。

3.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资料未能反应工程技术指标,附施工图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结算资料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自201011日至今具有一项新建规模在300t/d 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焚烧炉为炉排炉)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在建业绩或投运业绩均可);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3.5/()要求业绩,同时联合体成员自201011日至今具有单炉300t/d 及以上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业绩(在建业绩或投运业绩均可)。

3.6投标人自20171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以及自20171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包括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单位组成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述3.1条、3.6条、3.7条的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设计单位,符合前述3.2条和3.5/()条要求。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前述3.3条和3.5/()条施工业绩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必须明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分包),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除承担设计工作外,还应承担总承包管理和主设备采购职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证明文件:按格式1-9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116日至202011 2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WordPDF版)、《招标廉政告知函》,并连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平台上传。(附件下载地址: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报名界面)投标人须在深能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在电子招标平台上通过CA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主绑定标书费用,操作说明见办事指南。

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人民币 贰仟元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

4.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4.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7731725589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 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5.3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有关招标信息查询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sec.com.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

7.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投标规定(重要):

7.1本次投标采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深能招标平台”)电子投标(简称“线上”)方式。

7.2本次招标将同步在“深能招标平台”发布公告,投标人登陆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sec.com.cn/)并按平台指示进行网站注册(登陆)、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费用自理)、提交投标申请,投标人在投标申请通过、取得CA证书且绑定平台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的电子版)。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必须绑定并插入数字证书(CA),未通过数字证书(CA)下载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时不能正常解密。

7.3获取招标文件在线上进行,缴费在线下进行,发票在线上进行。

7.4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通知将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进行,线下方式备用。(线下方式为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7.5投标保证金缴纳在线下完成。如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请提前邮寄投标保函正本,确保招标代理在截标前签收。

7.6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平台专用的加密电子版文件)。

7.7开标采用线上开标。在开标当日各投标人通过“深能招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准备好数字证书(CA证书)、网络及电脑。操作流程见“深能招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7.8招标结果的公示内容将在“深能招标平台”及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发布。

7.9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不支持PDF直接上传。投标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必须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价文件封面和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注册造价时执业印章的,须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须将这些文件扫描后放入WORD中进行上传。其他需盖章的文件可加盖电子公章。

以上为本次电子招标的规定,招标文件前后如有矛盾的,以此规定为准。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信息:

招标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时代金融中心12

联系人:白韬

联系方式:0755-23676053/13590172475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8362187213510908133

电子邮箱:chenyanfenga@sec.com.cn

 

招投标平台: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电话:0755-83680181-1008/1000

Q Q457894231

 

提示: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如对电子平台操作或使用有疑问,请与招投标平台联系。

9.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格式1-10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docx
附件下载:告知函.docx
附件下载: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指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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